看到网格员在小区群里发的文章:https://mp.weixin.qq.com/s/WYaoht_Q8j_n3PWgGvtf_g 节选部分内容如下:
申请加装电梯,取消了“一票否决制”降低了业主表决难度。根据《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既有住宅以单元为单位加装电梯,如加装电梯属于多个单元共用,则加装电梯意见征求范围基数为共用电梯的所有单元。
加装电梯应当征求上述范围内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首先,我对加装电梯这事没太多期待,反正我家的需求也不大,爬楼梯就当是锻炼身体了其实也挺好,再过几年小孩大了老人总归是要回老家生活的所以并没有老人上楼难的烦恼,但如果单元里其他大部分人家都有安装需求的话,那我也不拖大家的后腿,估计也就六七万块钱,还是可以接受的。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好事,但政府为了推进这件事直接剥夺部了少部分的合法权利,使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我觉得这就不太妥当了。以我住的小区5层10户为例,假设加装电梯用到的公摊面积各户相等,那么只需要10*2/3*3/4=6户同意,便就可以了。譬如1楼2楼不同意,因为电梯影响人家采光、电梯噪音也对人家生活产生影响,但他们的这些正常诉求就被忽略了。我觉得法律应该是尽量保障每一个人的合法利益,而不该为了大部分人的利益去无视少部分人的合法利益!
而且,加装电梯之后,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房屋本身的开发商是不是就可以将这个锅推给电梯了?而电梯则是由业主自愿安装的,所以建筑出问题的后果应当业主自行负责?(我觉得建筑行业都有偷工减料,就是具体偷多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