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浏览了3个LiveSpaces,发现了两个好东西,一个是奶茶的歌曲《原来你也在这里》,另外一个是伶儿写的小说《向左走,向右走》。
而且,我很惊奇的发现,这歌曲跟这小说放在一起,还蛮配的。不敢独享,便把歌曲跟小说一起偷到我的Blog上面来,跟大家一起分享。(希望伶儿不会告我侵犯她的著作权,哈哈)
[music:原来你也在这里]
向左走,向右走
文/伶儿
1.丝丝记忆
十三岁的他,为了求学,不得不早早的离开了父母的身边,来到了这个城市。还只是个孩子的他,是如此的瘦小与怯弱,看着身边这些陌生的面孔,看着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一时竟然不知所措。
因为成绩优秀,他早早的从县城初中毕业了,考上了这个城市最好的高中。班里的每个同学都比他大了三岁以上,而天生瘦小的他,看起来还不足十岁,班里,他永远都是坐第一个的,同学们也永远只是把他当做了一个小孩,没人和他一起玩,没人和他一起吃饭,大家都把这个县城来的孩子看成了一个异类。城里的孩子是如此的骄纵与任性,而倔强的他,从来都不会去迁就这些人,虽然天性并不乏幽默,可是他却在沉默中度过了三年的高中生活。
每天上课,自习,看书,睡觉,枯燥而又紧张的高中生活。对他来说,最快乐的时刻,就是每个晚上,踏着月光,倚着路灯,看着影子,一个人,走在学校门前的那条林荫小道上,那条和自己家门前十分相象的小路。想着白天所学到的东西,整理着自己的思路,走过这一段路,看着小路上走过的幸福的家庭,看着父母和孩子们一起散着步,幸福着,此时的他不禁会露出一丝欣慰的微笑,因为他想到了家乡的那条小路,因为他想到了家乡的父母。然后回到宿舍,和衣而睡,只有夜间散步后的他,睡起来才会特别的香。
三岁的她,现在于记忆已经非常模糊了,她几乎已经不能想起六岁前发生过的事了,惟独于晚间散步的记忆,却是从懂事后就一直有的。她生长在一个很是幸福的家庭,父母非常恩爱,每日辛勤工作之后,回到家里,吃过晚饭,一家三口,总是会一起漫步于家前的那条林荫小道之上。那条路上有着这个城市最好的高中,她常常会撅着嘴,拍着胸脯,大声的说:“我以后一定会努力学习的,我一定会考上这个学校的!”那年,她只有三岁。看着路上走过的那个学校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她是如此的羡慕着与祈祷着。
这年他们还只是孩子,这年或许他们曾经擦肩而过。
2.似曾相识
二十岁的他,又回到了这个城市。在天津的四年,至今历历在目。每日期盼着归来的他,放弃了继续深造的机会,只是因为对这个城市的眷恋,他回来了。虽然在这个城市曾经的三年并不快乐,可是这里却留下了他太多的脚印,所以他选择了学校对面的工厂,他的工作将从这里开始,他的人生将掀开全新的一页。
此刻的他已经长大,身材高大的他,已经没人敢欺负;温文尔雅的他,引得女生不断瞩目;聪明好学的他,深得工厂内前辈们的赞许;热情幽默的他,很快就适应了工厂的气氛。
每天上班,刻苦认真;每天中午,与工厂内同事们的孩子们一起嬉戏打闹着;每天下班,继续努力看书学习。他的生活充实而又愉悦着。
十岁的她,早就已经开始读书了,天生好动的她,虽然读书不是那么的认真,可是成绩却始终保持着班里的前三名,她时刻铭记着自己的理想,铭记着那条林荫小道,铭记着那所最好的学校。
虽然离高中还有一大段距离,可是所幸,每天中午,她都会去那所高中对面的工厂吃午饭,饭后会在那个花坛前与小朋友或者大朋友们玩着那个年代最流行的游戏。
这年如果他们相识,她应该叫他叔叔。
3.真爱
二十四岁的他,一直在努力工作着,于爱情却是木讷着的。直到遇到怡。怡刚刚毕业,初初来到这个工厂,他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感到了那种前所未来有的的震撼。这种感觉是过去二十四年从来没有过的,那一瞬间,只是觉得眼前划过了一道最美的彩虹,面前的一切都变的如此绚烂与夺目,空气是如此的新鲜着,阳光是如此的灿烂着。他不知道,这就是爱情,这就是一见钟情,他只知道,每次看到怡的时候,他都会有这样的感觉,他的内心都会感到舒服到了极点,他只是想时间就此凝固,他只是想可以如此一直一直痴痴的看着她。
终于他明白了,有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发生在了他们身上,终于,他们相爱了。
他又一次走在了那条林荫小道上,不同的是,这次,他不再孤独。每天晚上,路灯下,两个身影,相依相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十四岁的她,已经初二了,她不断努力的读着书,她开始向自己的目标靠近着,可是晚上,她还是一样会跟着爸爸妈妈一起去走那条小路,去看那所心目中的殿堂。
这年,他找到了他的真爱。这年,她将要迎接人生中的第一个挑战。
4.你最珍贵
二十六岁的他,事业成功,爱情顺利。他和怡在一起已经两年了,可是第一次见面的那种感觉,始终还是保留着,他对她始终细心呵护着,他们始终幸福的相爱着。
十六岁的她已经高二了,她并没有如愿考上那所学校,她终于明白现实与梦想是有距离的。
这年,他结婚了。这年,她搬家了,远离了那所高中。
5.这么近(那么远)
三十五岁的他,依旧幸福而快乐着。
美丽温柔的妻子,可爱宜人的女儿,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虽然已近中年,可是对未来充满着希冀的他,看起来却不过三十左右。他热爱生活,珍惜生命。
可是此时的他,却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因为他生了一场大病。之前的他是如此的健康,可是因为这场病,他曾经在床上躺了很久很久,因为这场病,他曾经以为自己会再也站不起来了,因为这场病,他甚至曾经一度对生活对人生完全失去了希望。
可是怡对他始终不离不弃,给他安慰,与他共同进退着。所以他们在这场战争里胜利了,所以最后他终于站起来了,最后他终于又健康的回到了公司,回到了自己喜欢的岗位。
二十五岁的她,大学毕业三年了。这三年里,她经历了很多,恋爱,失恋,工作,事业,漂泊……她一直在努力的适应着这个社会,可是一切看起来却是很难。
这年,他们终于相识了。因为她来到了他的公司,因为他们成了同事。象一切新同事一样,在一阵寒暄介绍过后,他们并不再有任何的联系。她甚至不知道他曾经生了一场大病,她甚至没有察觉过他有一段时间的缺席。6.你知不知道
三十六岁的他,人生中的第三个本命年。他的病已经痊愈了,可是他却再难恢复之前的生龙活虎,因为岁月已经染白了他的头发,虽然只是三十六岁,可是他看起来却多了几分沧桑。
二十六岁的她,已经到了大龄女青年的岁数了,每天母亲的催促,新公司的陌生,工作的压力,让原本乐观的她一时失去了方向。
这年,因为工作上的关系,或者是是其它原因,他们开始了交流。天南地北,海阔天空,几乎无所不谈,他们相见恨晚,他们畅所欲言。开心时,他们一起分享;失意时,他们互相分担。
她知道了他的很多故事。对他的伤痛,她感同身受;对他的幸福,她由衷祝福;对他的工作,她努力挽留;对他的完美,她深深欣赏……
他知道了她的很多故事。对她的乐观,他甚为欣赏;对她的堕落,他极力挽救;对她的工作,他细心指导;对她的不快,他耐心开导……
他们知道了过去二十年原来彼此等竟是如此的接近,一次次的擦肩而过,然后向左走,一个向右走……
这一年, 他成了她最好的哥哥。
以下是旧博客的评论部分:
伶儿 [2006-08-26 08:18 PM]
当然不会了,我的好哥哥
谢谢帮我的文章配歌
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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