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冤枉过的最惨的一件事是:初中时候,住在学校宿舍,夜里我跟我们班长都翻墙头出去玩(但是各玩各的并没一起)后来班长在女生宿舍被抓住了,班长给出的理由是夜里起床发现我不见了于是出去找了于是就一路找到了女生宿舍(这个理由看起来很荒唐,翻女生宿舍围墙进去找我这是多么弱智的理由,然而后来学校还是采信的,当时我其实也不知道怎么就被采信了、多年以后回想起来我估计是跟他是转校生有关系毕竟转校生那可是花了一笔钱才能过来的)
虽然老师在男生宿舍院内等着我回去自投罗网,但是我早就发现了异常所以回去的时候非常谨慎,在老师离开的短暂时间迅速翻墙然后入室一气呵成,老师似乎感觉到了异常在外面没发现人于是直接进宿舍抓我,我还记得我当时还演戏揉眼睛问你是谁啊大晚上的叫醒我干嘛(当时我并不知道我已经被班长出卖了)
再后来也不知道学校咋想的,把学校未破的一起盗窃现金的案子也按在了我的头上,那时候头一次体会到了中国警察式的逼供待遇,我实在说不出来那些钱的藏身之处,最后被逼无奈随便说我埋在某某地方了,然后校长他们也挺逗的、说过去看了但是没有,我说那可能被人家发现了拿走了、于是校长他们满意的点点头,表示人证物证都全所以这就不是冤案了
接下来就是全校通报批评,当然,由于我的坦白从宽校领导们很满意,所以通报的时候只是说偷窃、没有说去女生宿舍的事情,那段时候我吓傻了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反正学校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而最终被通报批评的时候我甚至还感觉校领导们挺善良的没有说出女生宿舍的事情也没有把我直接交给警察叔叔去坐牢。现在我才知道,那叫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后来感觉全世界都歧视我了,再后来一个老师让我做了语文课代表,显然这大概率是故意的,只是我至今都不清楚对方是觉得被冤枉了对我表示同情、还是觉得我没被冤枉但学校的处罚手段过于狠了。但不管怎么样,这也算是当时那段人生中能见到的为数不多的一缕阳光了,虽然这缕阳光在我看来其实并没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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