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我已经想了很久了,对不起,我不缺你一个朋友,你也不缺我一个”—— 11/04/07 22:20:54
“你会失望的”—— 11/04/07 22:29:05
清除手机短信的时候,被这两条短信将思绪拉回了从前。曾经有一份很不错的感情放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好好引导,直到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
事情发生在今年,开始于去年,一个很喜欢《红楼梦》的女孩子时常在当当网购物,可能是由于不怎么熟悉电子邮件用法的缘故,每次都将信息填写成我的电子邮箱 honglou@126.com,所以我会经常收到她的买书的相关订单信息。再后来,我们成了朋友,原因很简单,我看她买的书感觉她跟大多数做散漫鬼混好吃懒虚度光阴的大学生并不一样,她看我的电子邮箱认为我是《红楼梦》的狂热分子。
实际处下来,其实感觉她还不错,因为她对许多政治话题比较感兴趣,对于我这样的愤青来说,能遇到一个有共同语言的朋友实在是很不容易,要知道,日常生活中如果太愤青了便会被身边的人当做外星人,因为大家都已经麻木了这个社会,如果你不麻木那么你就是异类。我是很喜欢她的,但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我一直当她是很谈得来的朋友,在称呼上至多也只是叫她妹妹。
但后来我有了女朋友,她便开始不时的跟我闹别扭,我也感觉到了她的一些醋意,但是我没有明说出来,我认为这种事情过段时间她会接受并且习惯的,她是名很出色的大学生,就算有不成熟的思绪那也只是暂时的,我相信她很快就可以恢复正常的,毕竟她自己也很清楚一直以来我都没有说对她有男女之情、我并不属于她、我迟早都会找个姑娘组建家庭的。
然而,现实终究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开始挑明跟我讲说喜欢我,男女之间的那种情感,但是她并不想跟我在一起,因为我有女朋友了。而她又不想总是欺骗自己,她觉得应该要给自己一个交代,于是便直接向我表白了!而且,在我还没有答复的时候,她也同时给出了分手的通知!(或者,用“绝交”这个词语更加合适)
她安慰我,说我是无辜的,但人都是自私的,请我原谅她,她为了她自己,选择与我绝交,因为她无法与我做普通朋友,所以还是彻底忘记彼此比较好一点。文章开头的两条短信,就是目前还保存在我手机里面的当时的短信记录,在我诚恳的劝说之下,她依旧不肯改变自己的决定依旧坚持要跟我绝交,无奈之下我请她不要这么快做决定请她再多给自己一点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我说我相信你迟早会想通的,到时候我们还跟以前一样做朋友,而她只是回了句:“你会失望的!”
是的,我确实失望了!
除了失望,这句话也让我感觉心痛。每次看到这条短信,想起她,我的内心都会有种说不出来的难受。今晚,我终于决定要将这些短信都彻底删除掉,因为我想我对她已经绝望了。
下面是我最后回复给她的劝说邮件,留在这里做个纪念吧:(她发的就不贴了,毕竟属于她的隐私)
发件人: "姚洪楼";
发送时间: 2011年4月8日(星期五) 下午4:58
收件人: "樊美玲";
主题: Re:
hi,
首先恭喜你考研成功,其次感谢你对评价那么高,最后希望你换联系方式及时告诉我新号码。
其实换个角度,我们做朋友或许是最好的结果。因为网络是很虚拟的世界,而可能你恰恰是刚好接触了我的一些好的方面,所以可能会盲目的喜欢,但喜欢不是爱,喜欢也可以是欣赏、可以朋友般的相处,就如同我也很喜欢你一样。
如果我没有女朋友,而恰恰你我又将彼此的这份喜欢往爱情方面去发展,那么我想到时候某一天我们走到现实中,你发现了现实中的我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那么到最后的结果相信还是分手。何必这样折腾呢?
一切的一切,本质说来是源于网络的虚拟性。其实只要我们正确的理智的去对待,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根本不需要用放弃友谊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逃避问题。
我建议的正确理智的方式,是希望你分辨喜欢与爱的区别,走出情感的误区。你喜欢我,并不能代表爱我,爱是喜欢的感觉还要加上许多其他的因素;而我,爱我的女朋友,也并不意味着就不能与你相处。在当前情况下,你依旧可以喜欢我,而我也一直比较喜欢你的,只是这份喜欢可以看作是朋友之间的喜欢、友情上的喜欢。
所以,你不需要因为你跟我的表白而感觉羞愧什么的,更不要因为我女朋友的存在而迁怒于我;希望你换个角度,平静的理性的考虑一下这一系列事情。
我是真的不想因为你对情感错误的定位而让我失去与你的这份友情。希望你不要再动不动就跟我说绝交。
你给我时间,我给你温暖。
请相信我,友情,也是同样精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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